广州十大政策支持海外留学上归国创业

2018-10-26 16:10

OSIS
海协网
“红棉计划”项目申报单位(申报人)须于8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电子文档送至指定受理机构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受理机构为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项目服务部。
大洋网讯 昨日,广州市最新海归创业资助政策“红棉计划”项目宣讲会暨海归创新创业分享会举行。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介绍具体细则:“红棉计划”是广州市针对海外人才推出的重大人才项目。从今年开始,广州将在5年内每年引进并扶持30个海外人才来穗创业项目,每个项目支持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。
项目申报重点支持“IAB计划”(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科技产业计划)、“NEM计划”(发展新能源、新材料产业计划)及其他重点产业领域的海外人才来穗创业项目。入选“红棉计划”项目,除资金资助外,还将享受项目资助、创业融资、创业孵化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税收优惠、采购扶持、人才保障等十大政策待遇。
据悉,“红棉计划”申报人应当是海外人才,主要指通过“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”(以下简称“海交会”)等各类平台和载体引进的,有在国(境)外学习、工作、居住经历的各类人才以及来华留学的外籍人才,具体包括:入选中央“千人计划”“外专千人计划”的海外高层次人才;在国(境)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;在国(境)外大型企业或高校工作的海外人才;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外籍留学人员;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。
申报单位也有明确要求,申报单位是已在或拟在广州市依法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申报单位(申报人)应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(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计算机软件等著作权)。申报单位(申报人)申报的创业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,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,或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,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。申报人可以是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联合创始人,须占申报单位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(含技术股)15%以上比例。已在广州依法注册登记的申报单位,成立时间应不超过1年且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;拟在广州注册登记的申报单位(申报人)应承诺在入选后6个月内依法完成企业注册登记手续。
此外,已入选广东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、广州市“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”等项目的申报单位,不得再次申报“红棉计划”。

创新创业全链条支持政策
1.创业项目资助对入选“红棉计划”的创业项目,分别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和一定额度的场租补贴;对获得B轮以上融资的创业项目,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。
2.融资渠道支持构建包括风险投资、知识产权值抵押融资、应收账款融资等多层次的创业融资渠道。对获得银行贷款的“红棉计划”创业项目,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(1年)的标准在2年内给予1000万元以内50%的银行贷款贴息补助。
3.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,试行新设立商事主体“容缺登记”制度,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投资创业的注册资本(金)的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。
4.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商标维权援助服务平台,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平台,研究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机制,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。
5.落实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企业、初创型企业、创业投资企业和小微企业,落实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。
6.创建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支持南沙区、广州开发区申报创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,并享受相关政策。
7.衔接人才绿卡制度将入选“红棉计划”创业项目的海外创业人才列入广州人才绿卡申领范围,享受市民待遇。
8.创业载体建设打造一批“红棉计划”海外人才创业园区,对入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“红棉计划”创业园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。
9.政府采购支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,倡导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支持“红棉计划”创业企业。
10.创业服务支持发展海外人才创业工场、“红棉”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器,建立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导师辅导机制,完善创业孵化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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